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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解读

2013年12月16日 13:38作者:来源:滕州日报

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编码、严格控制、动态管理,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激发活力

——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解读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县域发展核心竞争力,创造省内领先的营商环境,打造转型升级发展高地,确保我市在西部经济隆起带中保持领先、率先崛起,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保证意见实施,我市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目标、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予以严肃处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全面清理和规范现有行政许可以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设行政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不设前置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编码、严格控制、动态管理,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增加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经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备案。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严格实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办结”。集中清理规范前置条件,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与行政审批无关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凡是互为前置、互相牵制的,一律简化合并调整;凡是需要提交申请报告或申请书的,一律简化为“申请表”;凡是内容相似的申报材料一律合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要简化1/3以上。精简审批流程,取消无实质内容的把关和签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办结时限要比法定时限压减60%以上,即时办结率要达到70%以上,仅需书面审查的,要即时办结;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现场勘验、集体论证等特别程序的,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严格落实一口收费,凡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执收单位不得另行设立窗口办理收费事宜。

  3.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放宽工商登记条件,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改革现有“先主管部门审批、后工商登记”的做法,商事主体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先行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商事主体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4.大力推行联合审批

  整合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办事环节,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分别由市发改、国土资源、规划、住建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实行“一门登记、信息共享、提前介入、集中受理、联合勘验、同步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办结”。

  5.实行全程无偿代办

  坚持公开、无偿、自愿和全面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的原则,对外来重点投资项目和各级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由招商主体和招商主管部门负责全程无偿代办项目审批手续,相关审批职能部门窗口要提前介入、帮办协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咨询和帮办服务窗口,协调督促项目代办工作。

  6.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规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建设,构建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关键词

  规范涉企收费管理

  7.全面清理整顿涉企收费

  对照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下同)目录,凡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暂停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和暂停;凡不在目录内的,一律不得收取。凡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涉企社会团体只准收取合理会费,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

  8.规范公益性服务行业收费

  编制水电气热、物业、交通、电信等公益性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目录及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9.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

  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实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禁执收部门截留、坐支、挪用。

  ◆关键词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10.大力整顿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重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客运物流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选择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关系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11.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运行规则和管理制度,完善集中统一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严肃查处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场外交易、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12.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加大新增信贷投放力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利率之外不得附加任何收费和贷款限制条款。对政策支持和引入保险或担保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给予利率优惠,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领域,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

  1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编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逐步建立信用基础性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框架。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服务。

  ◆关键词

  严格中介组织监管

  14.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组织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推进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脱钩,对已设立的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进行分类转企改制。严禁利用行政手段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将行政职能转交中介组织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或通过其它方式在中介组织领取报酬。

  15.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鼓励和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除法律规定的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置或以备案等方式变相设置中介机构入市许可。选取一定数量的中介机构(含外地驻滕中介机构)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市内外中介组织开展服务。

  16.出台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

  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行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并通报、曝光。各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要明码标价经营。

  17.严肃查处中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纠正指定服务机构、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以中介服务为名进行权力寻租或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依法取缔无执业资质、未经登记非法开展市场中介服务活动等行为。对涉及重大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关键词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18.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公共政策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各类政策信息。加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依申请公开制度。

  19.规范自由裁量权

  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同案异罚”等问题。

  20.实施行政过错问责

  依据《山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相应承接文件,严格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重点梳理、重新审查市委、市政府涉及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增设审批事项,不得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要件增设为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各审批职能部门也要重新审查涉及行政审批的文件规定。

  22.严格控制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及各类节庆活动

  坚决取消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评比表彰项目,严禁以评比达标表彰或举办节庆活动为名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工出资。

  23.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帮扶支持力度

  健全帮扶机制,对省、市重点项目在规划、用地、环境容量、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奖励扶助企业、减免优惠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严格督查。

  24.强化经济环境机关效能监察

  加强作风整顿,集中治理“庸懒散”,突出解决纪律涣散、作风粗暴、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实时评价等效能监察制度,严格执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十条禁令”。加快科技防腐体系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实行网上全程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深化“百名科长”评议,创新行风热线、电视问政开展形式。建立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破坏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每半年通报一次案件查处情况,对连续两次被举报并查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直至诫勉。

  25.建立涉企案件的报告、沟通、协调、查办及诉讼监督机制

  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开展治安环境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三强五霸”等各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影响公平竞争的非法行为。

  26.强化法律服务

  建立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体检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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