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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平行路、荆河路下月将启用视频全程监控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前期道路监控的基础上,将于2015年2月1日新启用两条主干道全程监控设备,视频全程监控路段为平行路(北辛路立交桥至腾飞路)、荆河路(龙泉路至鲁班大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监控设备记录资料,依法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 大众网滕州1月23日讯(记者 孙姝华)今天上午,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前期道路监控的基础上,将于2015年2月1日新启用两条主干道全程监控设备,视频全程监控路段为平行路(北辛路立交桥至腾飞路)、荆河路(龙泉路至鲁班大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监控设备记录资料,依法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 上述设备实时监控道路交通状况,并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1、套牌、假牌车辆;2、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3、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4、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6、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上或者路口内的;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即:机动车行驶过程中骑压白色或者黄色实线);8、机动车逆向行驶的;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10、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11、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2、机动车通过路口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1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1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放的;15、驾驶机动车时吸烟、拨打接听电话的;16、驾驶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7、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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